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骨翼魔狼发出一声震天咆哮,带着狂风与杀意扑向叶尘。每一次骨翼的扇动,都如刀锋般掀起凌厉的气流,地面的泥土与碎石被撕裂,四处飞溅。
叶尘挥动雷火剑,雷光与火焰交织成一片屏障,勉强挡住了骨翼魔狼的正面攻击。然而,这股巨大的冲击力还是让他脚下一个趔趄,差点被击退。
“这家伙的力量比想象中还要恐怖!”叶尘心中暗道,同时迅速调整身形,借着灵活的步伐避开骨翼魔狼的第二次扑击。
骨翼魔狼的智慧显然不低,发现叶尘的动作敏捷后,立即改变策略。它猛地跃向空中,骨翼展开到极限,俯视着下方的叶尘,随后一声低吼,竟然喷吐出一道暗红色的能量光束,直袭叶尘而来!
光束带着灼热的气息,速度快得令人窒息。叶尘不敢硬接,双腿猛然用力,迅速向侧方跃开,但光束还是擦过了他的手臂,炙热的能量直接撕开了衣袖,露出了焦黑的伤口。
剧痛让叶尘微微皱眉,但他没有退缩,反而利用这一刻的间隙,迅速判断出骨翼魔狼的攻击模式。
“空中的它虽然视野开阔,但反应速度也会降低。”叶尘眼神一凝,灵力再次灌注进雷火剑中,剑刃上火光与雷霆同时跳动,他准备赌一把。
就在骨翼魔狼准备第二次喷吐光束时,叶尘猛然将灵力聚集在双腿,身体如箭般弹射而出,直冲骨翼魔狼的腹部。
骨翼魔狼显然没料到叶尘会选择正面突击,巨大的身躯在空中微微一滞,下一秒,叶尘的剑已经精准地刺入了它的腹部。
“吼——!”骨翼魔狼发出凄厉的惨叫,巨大的身躯在空中剧烈翻滚,试图甩开叶尘。
但叶尘双手紧握剑柄,将灵力疯狂灌注进雷火剑,剑刃上的火焰迅速蔓延开来,仿佛要将骨翼魔狼的身体焚尽。
“结束了!”叶尘低喝一声,灵力爆发的瞬间,雷火剑彻底贯穿了骨翼魔狼的腹部。
随着一声轰然巨响,骨翼魔狼的身躯从空中坠落,重重地砸在地面上,溅起大片尘土。
叶尘从狼尸上翻滚下来,气喘吁吁地站起身。他的身体已经被汗水和鲜血浸透,刚才的一系列动作几乎耗尽了他的灵力和体力,但他成功了。
然而,还没等叶尘松一口气,周围的魔兽忽然停止了动作,齐齐转头望向骨翼魔狼的尸体。它们低吼着,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,显然,这些魔兽因首领的死而陷入了暴躁状态。
“糟了!”叶尘暗叫不好,这群魔兽显然不可能善罢甘休。
就在此时,秦雨柔的身影迅速靠近,她脸色苍白,额头渗着汗珠,显然灵力消耗极大,但她还是坚定地站在叶尘身旁,冰霜长枪横在身前。
“叶尘,接下来该怎么办?”秦雨柔低声问道,她的语气虽平静,但眼中却有一丝紧张。
叶尘深吸一口气,强迫自己冷静下来:“这些魔兽是被封印石吸引过来的,除非我们能迅速激活封印石,否则它们会源源不断地聚集过来。”
秦雨柔点了点头:“那就争取时间,你去激活封印石,我来挡住它们!”
“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,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,请尽快补充时间!”这个故事,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,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‘大魔王’系统后,找人续上时间开始。...
“我喜欢他的名字。 我喜我生,独丁斯时。” · 高中同学结婚,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。 不知怎的,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,又不为人知的事。 轮到夏漓,她说,“他生日那天,我假公济私,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,都是他喜欢的歌手。” 有人问“他”是谁,夏漓笑笑不肯说。 中途她去洗手间,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。 是晏斯时。 晏斯时低头看她,目光极深,“原来是你。” “从楚城到南城,从南城到北城,从北城到洛杉矶。 为了靠近你,我跨越三千昼夜,一万公里。 不过你不必知道,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。” “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。那时候最讨厌地理,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。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。抱着一摞书,心里又沉又轻盈,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。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,时常想起往事。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,在那年,在十六岁,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。” 阅读提示: *暗恋成真/双初恋/HE *闷/慢热/平淡/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: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...
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,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,带来灾难的同时,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,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,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!也是唯一!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。(注: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。)欢迎.........
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,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。俯视远方,仰望星空,回忆走过的路,经历无数次磨难,阅读几十本书,还是没有前途。太阳从地平线升起,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,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。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,开始了华丽的转身,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。......
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,剑傲江湖-江南瑾年-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。...
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、天生社恐,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、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;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、会打篮球、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,不像他,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。 一朝穿书,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,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、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; 但他很快发现,书里的应晓雨、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,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;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,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; 应晓雨惊喜不已,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?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。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,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,书里不但全员是基,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。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,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:…… — 袁劭作为主角攻,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、自己是书里的角色,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;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,他是个舔狗,受是个万人迷,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。 袁劭:真TM又扯又操蛋。 因此进大学后,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,能离多远离多远; 很快他发现,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“柔弱娇嗔”,他只是看起来腼腆,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;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、暧昧不清,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,反而因为不熟,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。 袁劭:?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?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? 后来,袁劭放下戒备,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,还成为了朋友,友好相处。 再后来—— 袁劭:妈的,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?剧情设定都死了吗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