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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千五百二十三章 老天爷赏饭啊!(第1页)

刘璋虽说没想过醴这玩意儿到底价值几何,但哪怕按照这玩意儿是新品种的酒来考虑,这东西也能赚不少钱的,这可是酒啊!

哪怕刘璋并不知道后世的世界三大饮品之中,酒水是排名第二大的饮品,甚至为了不让酒水显得那么突出,世界三大饮品排行榜还专门有一个叫做无酒精饮品排行榜,专门拉了一个凑数的上来。

当然这些并不重要,对于刘璋而言,只要知道这玩意儿是酒,而且是一种风味相当不错的新式酒水就行了。

别的不说,就他品酒大家刘璋对于酒水的鉴赏能力,以及他身为刘姓皇室对于某些玩意儿的推动作用,这玩意儿起码能登上台面,而酒水这种东西所能创造的价值,这些年刘璋算是见识到了,真的是爆杀博彩业。

准确的说,博彩业在酒水面前算个屁,至于说利润什么的,博彩业大概也就只能在酒水面前提这个了,真要讨论什么产值,那真的被碾得连渣滓都剩不下了,差距太大太大了。

袁术在刘璋说出来这是一种新式的酒的时候,终于反应了过来,瞬间将原本觉得也就是风味还行的醴再次拿了起来,又喝了两口,好好地感受了一下,在脑子之中对比了一下自己以前喝过的那些玩意儿,最后确定这玩意儿怪是怪了点,但口感说不定能排到中上游。

考虑到中原人的规模,所有袁术觉得好吃的东西,中原人基本都喜欢吃,毕竟每年刘桐发点心的时候,袁术总是会花钱凑齐所有种类的点心,然后全部吃一遍,进行品评,故而对于什么好吃,什么好喝,什么吃喝玩乐的东西,适合老百姓,袁术还是有点自信的。

“确实,考虑到这是一种以前没有出现过的酒,而且有着特殊的风味和香味,那这玩意儿很有潜力啊!”袁术双眼放着光说道,“说起来这玩意儿多钱,贵不,便宜的话,那就非常非常有潜力了。”

“便宜啊,要不是便宜,我会将这个给你带过来?我就是看到了这点可能才专门带过来给你见识见识的,怎么样,不错吧。”刘璋哈哈哈的大笑着,身上的赘肉都因为这种狂笑,一颤一颤的。

白酒和黄酒哪怕是最低级的散酒都会比啤酒贵一些,哪怕啤酒也有高端的精酿,但和白酒之中的最能打的那些比起来,那差距实在是大的有些离谱,但架不住啤酒跟饮料一样,量走起来实在是太过恐怖。

陈曦之前不是没想过搞啤酒,但陈曦的印象之中啤酒花并非是中国原产,所以强行用麦芽搞了几个轮次的啤酒之后,就放弃了这个计划,转而让专业人士研究黄酒和白酒。

还是那句话,古法酿造的黄酒和白酒最核心的就在于那股粮食味儿,而且和后世勾兑调制的酒在风味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,其他方面其实没什么好说的,而且规模化之后,不提品牌效应这种东西,价格一般不会太过离谱,这也是陈曦在各地供销社出的酒水,价格都不太高的原因。

可就算是不太高的黄酒和白酒,对比啤酒的话,还是有几倍的差距,这么说吧,哪怕是后世小店卖的劣质勾兑白酒的价格,在大多数时候都比所谓的精酿啤酒更贵。

更何况在三国年间这种百姓更为穷困的时代,如果有一种更为便宜的替代品,百姓绝对更乐于接受,红白喜事喝白酒黄酒,其他时候喝啤酒,实属正常,毕竟大多数人在生活上还是要考虑一个成本问题。

“卧槽,居然这么厉害吗!”袁术闻言大吃一惊,完全不同风味的酒水,味道还能在他袁术喝的酒水里面混个中上等,并没有大多数酒水的酸味,还相当的便宜,这不是老天爷要赏他们哥俩一笔钱吗?

袁术在袁家当大爷的时候,喝过的都是各个地方的好酒,如果那个时候将今天刘璋给他弄过来的醴喂给他喝,搞不好他还会嘲讽刘璋,这是什么垃圾之类的话,但经历了那么多,又修了不少的路,在豫州还混下了真正的美名,所以在乡野间厮混的时候,也能讨老乡的水喝。

别的不说,在豫州的地界上,袁术说他是本人,问老乡能不能给口水喝,老乡家里只要有酒,当场就会给袁术倒上两碗,袁术说是在自家喝过的那些酒水里面,这玩意能排到中上游,就是因为在老乡家里面喝到的奇奇怪怪的东西太多了。

不过难喝归难喝,你就说尊重不尊重吧,袁术表示他就喜欢别人尊重他,就是这个酒水啊,十家有九家的自酿都难喝,尤其是用糠酿出来的酒,什么怪味儿,也就老子我久经考验,否则都咽不下去。

没办法,陈曦在供销社卖的酒水总归还是贵一些的,除了非常爱喝酒,外加手头余钱比较多的,大多数的人家,还是在家自酿一部分的酒存着,这种行为有些接近后世的八十年代刚开放的时候,商场里面已经有了可以买卖的商品,但受限于囊中羞涩,大多数的家庭还是靠自己生产。

袁术和刘璋算是陈曦酒水行业的大户,除了他们自己喝,他们还会大规模的给自家的手下发福利,没办法,就酒水质量而言,这种专业大佬研究调配出来的酒水不管是风味,还是口感都远远爆杀了所谓的大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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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竟老袁家再离谱,袁术再怎么奢靡,他还真能邀请五百个酿酒大师给他研究酿酒不成?

打死袁术,袁术都不敢,别看正史袁术敢造反,但正史袁术要敢整五百个酿酒大师给他研究酿酒,恐怕还没出货,就得和纣王一个待遇了!

你袁术什么地位,敢动纣王的酒池肉林?

陈曦聚拢了天下几乎主流的酿酒大师好好进行了研究,并且优化了酿酒的环节,然后搞出来了各种不同风味的酒水,并且每年还在不断的开发出来新的酒酿。

这些酒酿各有风味,有些袁术着实不太喜欢,但袁术不喜欢,不代表没人喜欢,光看着那一车车的拉走发运,就知道这东西喜欢的人不少,酒水嘛,一般都是这样,就讲究一个风味口感!

“废话,就是这么厉害,咱们也算是捞到了,我回头从阴平郡这边将酿酒的师父带走,咱们去长安那边雇佣陈子川的酿酒大师,给咱们也搞个厂房,招个千八百人,搞个厂房,这不得狠狠的赚几笔?”刘璋兴冲冲的说道,连计划都准备好了。

倒不是刘璋的眼光有多好,或者能力有多出众,而是他们生活的环境,让他们看问题的视角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普通人完全不同。

阴平郡的百姓喝醴已经喝了几百年,上千年了,但没有一个人想过将这玩意儿贩卖出去,但刘璋和袁术第一次过来,尝了口这东西,意识到这是醴之后,就意识到了这个东西的价值。

这其实并非是什么智慧,就是纯粹的视角问题,没有这种高度和看问题的视角,很难意识到这玩意儿的价值。

“这可太让人振奋了。”袁术一脸狂喜之色。

作为抱过陈曦大腿,专门进修学习过的两人,是去过陈曦在各地的酿酒厂区的,那种大型厂区是真正的震撼了这俩,和以前的小作坊完全是两码事,而且涉及的人员,能提供的就业,能拉动的本地产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,多到刘璋和袁术都意识到这玩意儿可比那些高大上的东西更靠谱。

没办法,一个大型的酒厂不算那些罐装瓶所涉及的工业问题了,光是涉及的上游粮食产业就足够养活无数人了,如果再算上自有的分销渠道,以及酒厂自带的一线人员,各种管理人员等等,超巨型的酒厂其实可以说摸着良心说一句百万漕工衣食所系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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